组织统战部是学院党委负责干部选拔、任免、管理、考核、培训,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干部队伍建设。
1、研究制定组织工作、干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
2、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院级领导班子建设和评议考核院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具体工作。
3、做好处级干部的选拔、任免、管理、考核、教育和培训工作。对其履行职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4、做好院级、处级后备干部的考察、教育和培养工作。
5、做好科级干部考察、任免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6、负责制定并实施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计划,提出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素质的措施,检查监督各级党总支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7、配合做好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意见工作;督查各党总支召开民主生活会。
8、接受处以上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9、做好向院外推荐、输送干部任职、挂职等工作。
二、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1、负责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指导各党总支抓好党支部建设。
2、负责党员教育、评议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党员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具体检查、指导党员发展工作,把好党员发展的质量关。积极做好在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4、负责党内表彰的有关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工作。
6、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及使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外调信访等工作。
7、负责党内统计、干部档案、干部数据库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公派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
四、受理干部、党员的申诉和来信来访。
五、负责学院统战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学院党委工作部署对统战工作进行调研,提出学院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
3、贯彻党对民主党派的各项方针政策,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思想建设,健全规章制度,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4、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