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高校党校的主体班次是:处级干部短训班、科级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员培训班、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党外干部培训班等。
10、科级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班学制在1个月左右。其他各种班次学制为1至2周。
11、高校党校在办好主体班次的前提下,可举办以党员干部为主要对象,与党校职能相适应的班次,如共青团干部班、工会积极分子学习班和其他专题的研讨班、读书班、甚至学历班等。
12、党校主体班次的学历是任用干部和发展党员的必备条件,科级干部未经高校党校培训,一般不得提拔到处一级领导岗位;入党积极分子未经党校培训, 不得发展入党。各校组织部门要积极做好学员的党校学习期间的考核、考察工作,提出干部使用和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的意见。
三、关于党校的教学改革和科研
14、高校党校的理论培训要强调“一个中心、四个结合”,即:以学习邓小平理论为中心安排教学,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与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著作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与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与学习现代化建设的必备知识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与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性、改造世界观结合起来。
15、党校的课程设置要密切结合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根据不同班次的教学目的和学制作出合理的安排。
16、党性锻炼是高校党校干部和党员培训的必修课,要贯穿于党校教学的全过程和党校工作的方方面面。
17、加强高校党校教材建设。为提高培训质量,规范培训工作,指导党校教学,省高校工委将组织有关专家教授统一编写适合全省高校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教材。根据需要也可以编写规范适用高校干部和党员培训的教材,各高校党校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原则上要使用省高校工委统一编写的教材。
18、科研是教学工作的基础。高校党校要对学校改革发展中特别是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为学校党委和上级部门决策服务。
19、加强“高校党校教学工作研究会”建设。各高校党校要加强相互间的联系和协作,经常交流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不断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省高校工委也将不定期地组织有关活动,以推动党校工作。
四、关于队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
20、各高校党委要加强党校的领导班子建设,在成立校委会的同时,要配备一名专职(常务)副校长,党校的常务副校长原则上应是专职副校长。
21、要根据培训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任务,合理确定党校的人员编制,本科院校的党校应有专职工作人员二至四人,专科学校党校应有一至二名专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