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组织统战部   发布者:zzbadmin   发布时间:2015-04-16 17:59:49   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规范我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有力推进和谐、美丽、幸福一师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省委组织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管理、服务学校建设与发展的素质和能力,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
   第四条  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在我校加快形成干部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健全制度完备、纪律严明、群众参与的监督体系。
   第五条  必须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在编制规定的职数限额内配备干部。
   第六条  学校党委对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统一领导,组织统战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处、科级领导干部的管理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
   第七条  处、科级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能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三)具有胜任所选任岗位工作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懂得高等教育管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从事高校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相关经历。
(四)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能力,善于处理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的复杂问题,能积极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工作实绩突出。
(五)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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